个人信息保护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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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

第一实业株式会社
董事长 社长执行董事 船渡 雄司

对于在开展业务时经手的所有个人信息,本公司充分认识到信息保护这项社会使命的重要性,严格遵守信息主体权利保护及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,特制定以下方针,据此开展个人信息的保护。

1.个人信息的获取

本公司将在业务所需的必要范围内,以合法公正的手段获取个人信息。

2.个人信息的利用

本公司将出于下列目的,将个人信息用于开展业务所必需的用途

  1. 签约、履约及其他交易管理
  2. 联系或基于社会习惯的通知及问候
  3. 提供本公司商品及服务相关的信息,以及其他本公司业务活动的相关信息
  4. 回复向本公司提出的咨询及意见
  5. 研究本公司求职者的录用与否,向本公司求职者、预录用者提供企业信息,进行必要联络
  6. 其他上述业务的关联随附业务

此外,本公司根据可能会助长、诱发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方法,不会利用个人信息。

3.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

本公司不会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,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,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情况除外。

4.个人信息相关法令的遵守

本公司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令及其他规范。

5.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

  • 本公司确保个人信息的正确性,并对信息实施安全管理。
  • 为防止个人信息遗失、破损、篡改、泄露等问题,本公司将采取妥善的信息安全对策,以避免非法访问、计算机病毒等威胁。
  • 本公司已将个人信息保密的相关事项记载于工作规则中。
  • 本公司在个人信息处理区域内,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的房间进出以及限制带入设备等,贯彻执行防止无权限人员阅览个人信息的措施。

6.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

本公司将视情况需要,共同使用个人信息,具体情况如下。

  • 共同使用的项目:公司信息名称、部门、职位、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邮件地址
  • 共同使用者的范围:本公司及本公司有价证券报告书中记载的相关公司
  • 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:达成本公司在获取信息时通知或公布的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
  • 个人数据管理的相关责任人:第一实业株式会社

7.个人信息的开示、修正、停用、删除

在收到信息来源者本人提出的个人信息处理(开示、修正、停用、删除等)要求时,本公司将立即开展必要的调查,并根据结果快速做出回应。
如果您希望就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使用提出意见或咨询,请通过下列咨询窗口联系我们。

8.组织和体制

  • 本公司将任命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,开展个人信息的妥善管理。
  • 本公司面向全体员工,实施个人信息保护及妥善管理方法的培训,并在日常业务中贯彻落实个人信息的妥善运作。

本公司将向全体员工宣传落实本方针,并督促员工认真学习、提高觉悟,努力提升每一位员工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。

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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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 +81-3-6370-8600
FAX +81-3-6370-8601